對於Polly而言,復活節也是值得慶祝的日子,他在英國找到了第一份全職的工作。地點在距離諾丁漢半小時車程的萊斯特(Leicester),這是Polly在英國待的第三個城市,也是最久的一個。萊斯特城規模和諾丁漢差不多,但地理位置居於Midland,交通上比諾丁漢方便許多,尤其到倫敦只要一小時左右。
於是這座不怎麼漂亮的小城,反而成為我在英國最常去的地方。
萊斯特是個充滿驚奇的地方,除了Polly我室友和富民學長都在那待過一年,在那裏居然遇到了多年不見的軍中同梯好友Young。
Young是我成功嶺新訓的同班好友,睡隔壁床,經常一起出公差、打忙,之後他下左營海軍當資訊官,我到金門帶兵,偶爾去高雄會一起出去晃晃,退伍後我們相約去紐西蘭蠅釣鱒魚,在那個沒有打工度假的年代,我兩一人開一部車,與綿羊為伍,徜徉在一望無際的原野。我從他身上看到部受世俗眼光拘束的快樂、也學習到追逐自己渴望的美好。我們都有出國念書的打算,只是沒有人有時間表。
之後,我待在台南工作,他繼續雲遊四海,沒有機會碰面,終於我先踏上了留學路,對於科技冷感的我只留下英國的電話。兩年後我接到Young的電話,居然是在萊斯特,他的隨興總是帶來無比的驚奇。在英國,他約我去滑雪,我也約他去滑雪,很可惜都沒有成行,現在的他轉去伯明翰繼續他的博士旅程,沒有人知道下一刻他會在哪裡出現。
小胖是我大學最要好的朋友,畢業後他直接進入職場,把存的錢作為當背包客的基金,先去了美東,後來到了西歐,非常講究計畫的他,半年前就讓我知道他要來英國,今年暑假我們在倫敦溫莎碰頭,當背包客的他瘦了一圈。隨後,他將看溫布頓網球賽的美好帶給了我和Polly。結束旅程後,他選擇回到了工作岡位。很難說不久之後,他會不會又展開另一次冒險。
不是常連絡的才算朋友,不一定要隨時都找的到才算熟。世界很大,人更多,能同時在一點碰頭是緣分,都值得珍惜。